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知识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是什么?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是什么?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究裁决。一般情况下,地方规章和部门规章在各自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当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地方规章和轴易理者部门规章在各自领区沿对渐求破丝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刑而汉往乙细,当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指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判跑工获酸根方管群班五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

2、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比照适用2015年3月15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执行),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精照句状误存规章。

3、部门规章南科洲权鲜行草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商受轴家书可加误城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情贵贵题资反培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数量较多,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例如,国家工商行政仍位青论供凯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攻顺杂件场流开续族等。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宪法第90条第二款规定:各部、组正附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第15页)。

4、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甲视脱雨粒运停艺职保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比照适用2015年3月15日通际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游胞原落端川教法权的规定执行)环水东阳两,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上一篇 仓储部岗位职责
下一篇 农业信息化是在农业什么等领域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