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山东人刘庭式未考中科举时,他的父母商量准备让他娶同乡人的女儿,后来两家已经说定婚事,但尚未送聘礼。后来刘庭式考中了科举,同乡人的女儿因为疾病,两只眼睛都失明了。
女方家与可选乙政写里是种田的,很贫穷,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劝刘庭式娶那家人的小女儿。刘庭式笑着说:“我心里早已答应她了。虽然她失明了,难道能违背我最初的心愿吗?"最终刘庭式迎娶了盲女,与她白头偕老。
刘庭式娶盲女节选自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
原文:
齐人刘庭式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成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随通并弦为响材这国露王“吾心已许之矣。虽来自盲,岂负吾初心哉!”卒娶盲360问答女,与之偕老。
扩展资料
刘庭式考取了功名,但是他依然信守府承诺,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迎娶了盲妻,是味评苏样欢非济一个真正的有情有义之人。
《刘庭式娶盲女》赞扬了刘庭式诚信、积极承担责任的崇高品质。
《刘庭式娶盲女》给我们的启示:一个人无论贫富贵贱,自己的条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都要遵守自己的诺言,要像刘庭式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糟糠之妻不可弃。忠贞的爱情是以志同道合为基础的,不会因身体状况的改变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