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规定得准确、清晰、详实,否则,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
标的是来自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且通过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难时,就可能产生缺失合同标的条款的情况。
2、合同标的360问答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
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因为双方对艺制友且苗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行光娘决余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
3、合同标的般希违法致使合同无效。
合同法胶况植需均守虽教中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都协采厂该三抗令革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采用最直接的交提向翻哪最孩笑流易形式。例如,企业为了获取某项资产(如不动产、采矿权等),因交易税费过高试及或法律对特定资产转让条件的限制,故将直接购买该资产的交易模式转化为收购股权等其他方式以获得该资产。换花此时,对合同标的的准确描述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合同中就不仅仅需要考虑对股权的描述,同时需要将该项资产作为核心内纪活刑七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若该资产出现一些与预想不符的情况时,购买人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购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