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土楼营造技艺,流传于龙岩市、南靖县、华安县等地的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建客家土楼萌芽于11—12世纪,13—14世纪产生雏型,经过15—16世纪(明代的早、中期)的发展,17—20世纪上半叶(明末、清代、民国时期)进入成熟期。土楼营建技艺巧妙地采用了山区的地势和当地的生土、木材、山石等建筑材料,非常节约、异常坚固、防御性强,又极富美感。
2006年5月,由龙岩市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Ⅷ—28。
2011年5月23日,由南靖县、华安县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类,项目编号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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