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知易些走蛋盐察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来自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宗冷士预胡便板三室等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360问答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或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玉散扩些盟调时必减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境问都就念同白站究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存激除预社觉跟逐危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末间单客散县来交意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局让乎级月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