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大概的起源 年代 人物 大事件都可以说一下
裹脚的风俗于五代末期开始盛行,新中国成立后被终止。
裹脚也叫缠足,五代末开始盛行。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360问答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期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物迅扰罩旦,整日权起矿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
生得突续清费见月阶者神亚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此后,窅娘为了保持昌嫌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尽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扩展资料:
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向光绪帝上《请禁止妇女缠足折》,折中申明:“从国家法度讲,缠足是对无罪女子滥用刑罚;从家政映识直川音愿庭关系讲,有伤父母对女儿的慈爱;从人体卫生讲,造成了不该有的病态;从民族利益讲,削弱了种族。”深刻分析和慷慨陈词,说服和感动了光绪皇帝,
1898年8月13日,光绪帝谕令各省督抚劝导地方禁止妇女缠足。清末的禁缠足法令大多不是款保散非此死准主针对成年妇女,而是以幼女及将出密生者为主要关注对象,是一场着眼于未来的身体解放。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年12月),上海明喜代食发起成立中国天足会--这是一个禁止妇女缠足,提倡妇女放足的民间社团组织,并出版《天足会报》,广为宣传呼吁,并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发展迅速。
1902年,清廷再次发出上谕,劝戒缠足。
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长辈开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缠足,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
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裹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