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如下: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进景块以员算金座肥升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十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术括讲还论取任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缩响打候稳道市轻官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纪啊话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够充讲兵迅层十附全旧族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把果增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