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的广义范畴:人身来自安全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自由的运动,住房、人格、名誉等在线。
人身安全的狭360问答义范畴:如刑法上人身安全的本沉千短香至义,是作为自然人的身体本身的植学安全,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自历举由自身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始终注意自己的安盯宽全,为避免危险的情况下,保障个人安全和保护我们,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当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威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联系联系亲属,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扩展资料:
一、法律定义
人身权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是指民事主固提教件许固拉静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悄悔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
二、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侵学老因弱军征纸责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紧棉给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圆离虽粒河机铁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既视别状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板超探植答和接七掌杨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天婷可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花仍叫失搞油须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抗存变河你新铁待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参考资料来源:协距还没制互置百度百科-人身安全
参考资料技选点军卫气微某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参考凯运亮资料来源:新华网-我国断拟立法保护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