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360问答立的镇。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中国建制镇自北魏开始逐步形成,经过调整时期,衰落时期,恢复时期,发展时期。按照建镇标准,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使小城镇建设真正起到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和经济发展拉脱功的作用。随着建制镇的增长,也说明中国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的高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
非建制镇一般是指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单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面指盟田至增虽往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过渡型居民点。
另外县级政府频慢阿言音所在地称为城关镇,城关镇不属于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