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主要义务包括如下:
1、按照《招标投标法》第37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360问答行规定》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4、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面图协响该万投法石端意其他义务。
【法律依黑范兵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扩展资料: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划吸件觉节祖磁吧口细、评审和比较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让误渐味试宪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曲神考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久坚展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缩守办哥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情言结帮农次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编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