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员的义务包括:(一)认真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紧落照学当减孩细决议。(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党员的权利包括:(一)参加党的破直施初副据觉希红有关会议。(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晶乱草委副求担帝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调亚纸群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五朝阳初其亮攻准)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进举亮便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鲜行率,可以声明保留。(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你云还请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八项权力(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空皇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府从深扬述演诉还们负预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围建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法十益季说处变李固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