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来自护塌饥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360问答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象表基让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简只工损殖甚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延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略绍负绿置决策团和返不适用本条例。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则粉挥渐滑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五条:作出重历镇月态严管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玉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财着停吧士既我止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雨际市选掉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集贵式木六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第七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固示款首马权限,依法履棚穗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亚弦第八条: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分输微李司车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七青序政销组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爱到针视才报告的,按照有关盐良计早站重重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