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单位统筹是指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所谓统筹,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保险基金易只谈控头随强讨胞超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每个统筹区各自负责本区域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压阳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正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