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增开天津等11个城市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面只教;清政府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白银等。
《天津条约》的影响:中国殖民地化程度加深;清政府的权力结构发生变化,设总理衙门、总税务司、同文馆;旨在推析道正盐承刑抗道门动王朝中兴的洋务运动兴起。
《中法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7日第二次鸦片战定子卷重较井定顺争期间,英法联军攻陷大沽炮台后,进逼天津,清政府即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肉派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今日签订城下之盟——《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共4干体依往2款。另附《和约章程补遗》。主要内容:
一、法国公使驻北京,在通商各口设领事馆。
二、增开琼州、潮州(后改汕头)补掌之、台湾(台南)、淡端据友规展传况章括水、登州(后改烟台)、南京存事某敌能错扬为通商口岸。
三、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四、法国人可在内宗带观燃江举华团研属地游历,可在通商口岸任意租地盖房,设立教堂、医院、学校、坟地、仓库等,中国地方官对破坏法人的中国人应予严惩。
五、中国与各国议定脸肥子条灯岩回怕的税则、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
六、法国兵船可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
七、确定领事裁判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八、中国给法国赔款银200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