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liabilit般袁束益煤西心yinsuran来自ce),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49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座但操汽次均金极照责任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歌加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因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又被称之为第三人保险(thirdpartyinsurance)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thirdpartyliabilityinsurance)。
责任保险为填补损害的财产保险的一种。损害360问答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直接损害或积极损害)、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间接损害)以及因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发生的不利益(消极损害)。被保险人致他人损害,而对他人所受直接损害或间接损掌卫校异田害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财胶溶影甚木探例守剧破轴产利益的付出而发生经济上的不利益(消极损害),其结果是被保险人处年白的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应当有妥当的途径予以填补。保险制度上所称“填补损害”,不仅具有填补被保险人的财产或利益所受直接损失的含义,而且具有填补被保险人因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受消极损失的意义。因此,被保险人对他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为保险填补损害的固有内川况无武眼际期究再庆长容。“填补损害(indemnity)的含义,不以保护受补偿的人免受第三人索赔而发生的损失为限;即使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索赔,它还包括对受补偿的一方遭受的直接损失或损害的赔偿。”[1]填补损害的保险以其承保的风险类型和保险标的的性质,可以分为二种基本类型:管势剂第一人保险(firstpartyinsurance)和地雷讨章杨第三人保险(thirdparty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