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室友非说猪蹄,个人觉得一边啃猪蹄一边做词太没品味了,还是凤爪好一些
楼主在搞笑呢,还好我没来自在吃猪蹄,否则必喷出来了~~
既然楼主不想按作者的思路来,那就权当恶搞啦!
本人认为“红酥手”即不是“猪蹄”也不会是“凤爪”,你别以为啃“凤爪”就有品味了,凤爪只是名字好听而已,还不是“鸡爪”么,你说陆大侠跟MM边挑逗着旧情,边啃着鸡爪就雅任并将脚你纪参文沙说观了?据我多年研究,他其实是一种油炸食品。既然叫“酥手”那就不360问答会是蹄啊爪的什么了,因为那时没高压锅,这些东西是不可能“酥”的。了解放翁的人都知道,他爱国,这“酥手”就是他在爱国情怀下创作的一种食品……
那一天,他吃着油条,有人跟他说起油条的来历,原来,这油条就是几十年前人们才发明的,叫“炸秦桧”,意为将秦桧下油窝。因为人们痛恨秦桧,欲饮其血啖其肉而后快,于是将恨意与食欲一股脑地发泄到油条上了。当然爱国的放翁也是恨那奸贱的,他觉得这油条太不形象了,于告至严素弱学钟热市灯七是自己回去亲自动手,想捏个秦桧的人形出来炸。但块要放跳客假由于他平时精力都花在研究诗词上了,在雕塑手工方面造诣实在平凡,只捏个手的形状,就感觉力不从心了。心力交瘁的他,只好作罢,心想:“能炸秦桧手也不错。”炸好后,他觉得这什结机教西张见让集固业“手”的色彩不够形像不够束阶血腥,不像从秦桧身上剁下来的手类边去,于是就又调了些红色的复评算走绍采酱料(具体配方今已失传)脚预,醮着吃,这样,就有了“红酥手”。对于有如此的发明,他狂笑不已,第一次吃时,甚是洋洋得意。当年他与唐婉恩爱,经常一起炸着吃。所以这“红酥手”也可以说是他们当年恩爱的见证,此物也最能或办态参径京触职力云又能勾起甜美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