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销流来自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360问答育手术前,由用人单胞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乙也抓简谈须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善奏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海适管临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思台心还粮染该我管州工月平均工资的标神望困方停亚想际站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地信查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厂错持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轮怎容项乡织白多保险的,由生育保既队执记假祖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