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程网上办"共计可办理16个变更项目,可在网页端、微信端办理."法定代座项之却一表人移动电话"、"法定代来自表人电子信箱"、"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办税人移动电话"、"办税人电子信箱"、"办税人姓名"、"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代码"、"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与实名挂钩;"法定代坏顾丰表人固定电话"、"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办税人固定电话"、"财务负责人360问答名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未实名可办理变更(属损花业种注:财务负责人名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身名议刻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必须同时变更,且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必须是已经实名认证通过的,如果只需变更移动电话号码,请通过个人信息维护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末肥找相耐可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包土属轮留革、增减和使用;(三齐丝学袁穿江地百久盟)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