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茂同著的《历代官职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职分为官和吏两大类,押司属360问答于吏,在州和县政府中都有押司一职,主要是招募而来,也有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手征收税赋或者处必理狱讼,“他们上下经手,经常敲诈勒索”“是统治集团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也难怪宋江在当地有这么大影响力。但书中没有详细解释押司。
??综合资料,押让挥装计随断司应该是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所以宋江“刀笔精通,吏道纯根器则熟”。但级别不好说,因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职,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职,宋江是县级政府的押司,一般一个县有8个押司,应该不高于科级,也有人认为是股级。从后来几个朝代马轻革统成熟的县级政府编制(县官、师爷、通判、捕快、押司、狱长)看,押司应在公安局长之后。
??另外,已就时既然押司有8个,自然大家有分工什倍浓探见此今温演木细,所以把押司仅仅与治安联系在一起是不妥的,我估计肯定有负责税收事务的押司。所以现在网络上流行的“押司是公安局长、治安队长、甚至办公室主任”的说法也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