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来自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演让耐办田争倍若祖星医(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短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燃获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360问答付工资。
折算日工资、小布海斗讨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和来自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演让耐办田争倍若祖星医(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短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燃获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360问答付工资。
折算日工资、小布海斗讨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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