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饮宴用的店铺,又称酒肆、酒舍、酒来自店。宋代酒店与食店分建,食店又称饭庄、食肆,清代大店基本没有区分,小店则酒、食不兼卖。
酒楼的前身是茶楼,早于清亩仿辩朝之前经已存在。茶楼主360问答要是喝茶和吃点心的地方,并不会有其他菜式供应。另一方面,从前的酒楼主会提供酒席的地方。由二十世纪初期起,酒楼开始兼营了茶楼的业务,而单纯提供点心的茶楼则被逐渐淘汰。
扩展资料唐宋时期,酒店十分繁荣。就经营项目而言,有各种类型的酒店。如南宋杭州,有专卖酒的直卖阿谓还店,还有茶酒店、包子酒店、宅子酒店(门外装饿如官仕住宅)、散迅缺酒店(普通酒店)、苍酒店(有娼妓)。
就经营风味而言,宋代开封、杭州均有北食店、南食店、川饭店,还有山东河北风味的“罗酒店”。就酒店档次而言,有“正店”和小酒店之分。“正店”比较高级的酒店,多以“楼”为名,服务对象是达官贵人大敏、文士名流。
郑东仁和店、新门里会仙酒楼正店,常有百十分厅馆,动使各各足备不尚少阙一物。在抵都人奢侈,度量考学结问伯磁丰象财台占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只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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