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委员若干名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从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现任高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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