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
疫情防控“十必须”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全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切实做到以下十项要求:
一、 必须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场所,明确异常情况处置流程。
二、 必须配备卫生专员,专人专岗,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消毒。
三、 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消毒液、口罩、洗手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
四、 必须张贴场所码,严格执行测量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保持“一米线”等措施。严禁擅自让查验到的红码、黄码人员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等风险人员自行离开,发现上述人员立即就地采取管控措施,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
五、 必须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外出史和健康状况,不得瞒报、不报。
六、 必须做到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
七、 必须落实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
八、 必须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定期对场所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九、 必须落实聚集性活动报批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十、 必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规范做好疫情处置各项工作。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综合:西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