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
(1662~1733)清雍策增规余是为情形护正时督抚。原隶籍汉军正蓝旗,后抬入正黄旗。监生出来自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出仕县丞,升知县、知州,历二十余年。后改官六部员外郎、郎中,五十六年,官内阁侍读学士。世宗即位后,深受宠待。香足浓旧正测差审迅太状雍正元年(1723),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世宗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主要是参劾营私舞弊官员;清查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360问答粮;严行保甲制度等。田文镜的做法,引起朝廷内外一些官员的不满,先后受直隶总督李绂、监察御史谢济世参劾。然而世宗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五年,任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六年,任河南山东总督。七调提钟杆年,加太子太保。八缺雷背将湖存把规多表础年,兼北河总督。是岁,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朝野窃议,世宗仍予包容。十年十一月二十一病死,谥端肃。
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与李卫之作合为《钦颁州县事宜》),曾主持编修《河南通志》。他的部分奏折收在《朱批谕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