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形态,纪律监察专用名词,指“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一种形态的八种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党内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尤为重要,对此,基层纪委要把握运用好第一种棚贺态形态的以下几种方式。
特性:
(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该结果属于“第一种形态”。
(2)“链源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该结果属于“第一种形态”。
(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来自,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再次谈话函拍局询或初核后,若结果仍为(1)或(2),则属于“第一种形态”;若结果360问答为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或更严重的情况,那就是更高层次的形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