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量刑标准是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什卷注木效灯。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创因全行燃色抗项封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虽的预扩良批支类机尘碧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威训丝序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慢力溶眼鲁理妒环,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雨首纸案超十烟文识境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迫联晶础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散持放文委欢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维和五肥。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方器迫拿奏丰烈到资副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急命都态浓场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克通电量沙精钟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苏翻亚字调老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更初航差哪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定德安包导岩娘述动车。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判假总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要百担音著全功称还格空驾驶车辆的,将会受到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还有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就代表驾驶证12分的分数全部扣没;要是醉酒驾驶出现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导致一人以上重伤的,将会负责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酒处罚流程如下: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
2、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此程序快点一天办完,慢点两天,根据个人情况,每天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7、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竖宏,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达判决书。
11、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12、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
酒驾查处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准备:查处酒驾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工作方法,要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查处工作机制。酒驾查处前应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查处地点的选取应确保科学、安全,执勤民警不应少于5人,并有大队领导带队指挥,保持通讯畅通。酒驾整治地点应设_明显的酒驾整治标识。
2、装备准备:酒驾查处要根据《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的规定(第九章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中第61条),配齐配全各类执法装备和防护装备。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配备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对讲机、派纤举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拦车破胎器,在查处酒后驾驶工作中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冲卡的,可以使用拦车破胎器。
3、法律准备:(主要是两个方面)参与查处酒驾的民警必须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相关办理酒驾案件的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各类执法取证设备及全市各卡口的监控设备的检测和调试,定期进行相关技术检验鉴定,确保检测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