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
出自宋代司马光的《司马光》
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冲天害让根款脱张游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译文
司教迅满抗底号马光和一群小孩子在来自庭院里面玩,一个小孩站在大缸上面,失足跌落缸中被360问答水淹没,其他的小孩子都跑掉了,只有司马光拿石头砸开了缸,水从而流出,小孩子得以批虽活命。
注释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现在山西)人。北宋大臣,史学家,编撰《资治通鉴》等书。
庭:庭院类未垂燃均地成。
瓮:口小腹大的一种容器。
皆:参茶体肉坐部全,都。
弃去:逃走。
光:指司马光。
破:打开,打破。
迸: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