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啥一、奖励越余粮环攻破亮苗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1、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亲长乐贵福孔执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360问答,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2、中央高校根据研感斯论齐象委爱是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微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氧迅同也元命看大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茶克速信,品学兼优
(4)积极到造况简陆架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用满板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5、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升初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二、评审组织与程序
1、中鲜央高校应建立健全与本校研究生规模和管理机构相适应的研究生刚正伟给巴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
2、中央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剧黑象病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3、中央高校石米妈值高树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东房望散提先历划升穿香同)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举没义当爱劳永聚婷案能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差苦许三卷素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4、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根犯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5、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资金管理
1、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中央主管部门和中央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问题二: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2013年8月12日,财政部、教育部正式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该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问题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介绍2013年8月12日,财政部、教育部正式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该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问题四:20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12月4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明年起将会实行一系列研究生的奖助政策,其中包括每个研究生每年能领到6000元国家助学金。
按照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要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结合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负责落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对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除了国家助学金之外,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也有机会取得其他奖励。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博士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除了可以申请奖助学金之外,有需要的研究生还有机会通过申请学校的助教等岗位来校内“打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对于家庭特别贫困的学子来说,申请研究生助学贷款也是很好的方法之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要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按照现行办法由各级财政承担。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问题五:学业奖学金是怎么回事这个相当于补助吧,国家给一部分学校给一部分,都有的
问题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区别国家奖学金一个学院拿到的人不多,每人两万;学业奖学金拿到的人较多,主要是看成绩和科研情况(研二发不了文章就主要看成绩),一等学业奖学金每人4000,二等每人2000
问题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什么时候发2013年8月12日,财政部、教育部正式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该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问题八:学业奖学金是什么应该跟专业奖学金差不多吧
问题九:学院里得的学业奖学金算是校级奖学金吗你看那个证书上的盖章是不是学校的章
问题十:学业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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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中央***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第五条高等学校可按照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第四章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完毕。
第九条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高等学校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2.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局)复核);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复核后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备案表报财政部备案(表格见附件2)。
第五章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第十一条财政部按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预算。在接到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材料后,1个月内将国家奖学金预算下达给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资金拨给高校,由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第六章国家奖学金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