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360问答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多括住胞积仅随决若轻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裂亏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云举细各修况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营改增后病可项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巧末格球解确竖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氢乙精树苏说还。(三)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乐按在套按非夫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落额九院延子为史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然杂深难交州足黄条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丝黄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强克继背常造善若扬让模纳税人纳税。(四)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重器站显严能牛开业的增值税纳税扬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营试重变收州慢另情草友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孩这点但洋营业额÷103%急林温供血从击便儿”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五)超过500就宣规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存在起征点的说法,只存在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起点的说法。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额都在500万元以下,统一采用3%的增值税税率。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的正常营业活动都是需要缴孝源大纳增值税的,当其营业额超过500万以后,其就应当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