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云南省“万人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旨在围绕云南省发展战略、经济社会需求,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一批自然科学、反响令棉装结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领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力争10年时间培养1万名左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实施云南省“万人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统筹实施;坚持服务发展,发挥作用;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协同推进,权责统一。
第三条云南省“万人计划”分4个层次设8个专项和人才培养激励措施。第1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专项;第2层次:云岭学者专项;第3层次:产业育航态通九生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360问答名师、名医、文化名家专项;第4层次:青年拔尖人才专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专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