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罗斯(D来自errick·Rose),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1](Chicago,Illinois),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芝加哥公牛队。
童年时期
1988年,德里克·罗斯出生于芝加哥
,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日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360问答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而受到家中三位酷爱篮球的哥哥们影响,罗斯年幼时便沉迷于本土球队芝加哥公牛。兄弟几个时常会要求罗斯结胶训练控球、传球以及左右手投篮,这恰恰是受他们母亲的旨意,罗斯的母亲早就看出了小儿子的篮球天赋以及成为职业球员的潜质。
尽管罗斯还不到10岁,但是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经纪人,总有人打电话或者敲门希望与罗斯谈谈。从初中开始,罗斯就能够统治行老般无黑老块认比赛。罗斯的母亲布伦达想过搬家,英格伍德有大批的单身母亲,她们中有李地息针部尔是济很多人任由孩子在外面晃悠,然后更多人加入,在这个地方,哪怕有人突然死去,也不也会引起任何人惊讶。但差冲限于经济困难,布伦达始终善没有离开。她每天都提心吊胆,只要街上一发生什么事,她就赶紧跑出去四处查看,将自己的孩子拉回家。布伦达在教子谨慎之余也非常开明,对于篮球事务她并不精通,还防所以索性把对罗斯未来的规划重任交给了他的三个哥哥们[10]。
高中时期
尽管罗斯在念高一时便具备加入校队的
实力,但主教练鲍勃·汉姆布里克有自己的选拔规则,因此罗斯直到年底才在队中获得一席之地。他在高中联赛首秀的表现唱兰而升始料给坐可圈可点(砍下22分),这让到场的十多位球探看得目瞪口呆,但这仅仅只是初露光芒。
高中时罗斯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高中一年级时,场均得到18.5分4.7个篮板6.6次助攻2.1次抢断。高中二年级时,场均得到19.8分5.1个篮板8.3次助攻2.4次抢断。高中第三年,场均得到20.1分5.4个位篮板8.7次助攻和2.6次抢断。高四赛季场均25.2分搞品法计、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11][21]。率队挑翻全美第衣挥屋吸感持搞一的橡树山高中(这也是当年橡厚药交率轮这转身庆激海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青家经调材光构仗),个人得到28分9板句司价贵齐却绿委手8助。在芝加哥当地享有极高声誉,传球好防守强的特点让队友们都热爱跟他一起打球。[10]
罗斯在高中生涯的最大自豪感莫过于让母校成为了芝加哥当地历史上第衡善孔一支连续两年问鼎伊利诺斯州冠军的高中球队,而在他们卫冕的那个赛季,罗斯率队取得了33胜1负的惊人战绩。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
罗斯在高中时期以场均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20-21],而入选全育说编议项短岁在探美高中最佳阵容[6]。入选由《今日美国》、《Parade》级针地量挥移阶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入选乔丹(品牌)全美最佳阵容。被《芝加哥论坛报》选为2007年度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命圆阶判展老由于是芝加哥本地人,因此自己成为第一位为家乡球队效力的NBA选秀状元。
大学时期
罗斯一家最终认定孟菲斯大学才是最佳的
最年轻MVP(22岁)
最年轻MVP(22岁)
选择,得到了孟菲斯名帅约翰-卡利帕里的调教。并且在大一就率队打入NCAA决赛。罗斯并非一个纯粹的得分手,但是他一直被认为是纯粹的领袖。作为球队进攻发起者的同时承担外线防守屏障角色。[22]
罗斯很快与得分后卫克里斯·道格拉斯-罗伯茨组建成了后卫线,后者场均能有20分进账两人仅仅配合了三周便已展现出天衣无缝的表现,而孟菲斯大学校队则以26战全胜的开季表现证明了实力,这也使他们自80年代以来第一次排在榜首,而最终的战绩则是33胜1负。道格拉斯·罗伯茨当之无愧地入选了全美大学最佳阵容,而作为一年级新生的罗斯也入选最佳阵容,他在该赛季场均贡献14.9分、4.7次助攻和4.5个篮板。罗斯还进入了鲍勃-库西奖以及约翰-伍登奖的最后入围名单。[23]
罗斯在大学联赛中的防守和下快攻表现也相当出众,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更加看好密歇根大学以及德州大学,这令罗斯在遇到他们时更具斗志。在于密歇根大学的比赛中,罗斯上半场便率队取得了30分的领先并在全场砍下27分,而德州大学的命运也十分悲惨,当家控卫D.J.奥格斯丁被罗斯守的只拿下16分并最终以18分的巨大差距落败。
孟菲斯大学凭借着如此强悍的后场组合终于得以杀入决赛,他们原本有机会在常规时间锁定胜利,但罗斯在关键时刻错失罚球,而对方阵中的马里奥·查尔莫斯稳稳命中三分将比赛拖入加时并笑到了最后。或许是对自己的实力极度自信,罗斯有意提前参加NBA选秀,与此同时孟菲斯大学方面正在对他与另外两位队友涉嫌考试舞弊一事进行调查,校方最终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并允许罗斯参加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