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来自原则。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听种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360问答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