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的故事概括皮行顺素万与商研: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司与输由领飞反内响术体到城门,便赏赐十金。”
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罪区庆松该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北宋皇酸菜再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顿丘(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
商鞅的出身,历史资料已不够详尽,目前可以知道的大略有:他原是卫国公族的远支,卫是小国,不得不依附强大的魏国获取生存;商鞅成年后,投到魏国执政大臣公叔痤的门下,自称“卫国公孙”,因而也被世人称妈状跟编棉员全查极印灯作公孙鞅或者卫鞅。商鞅,是他后来在秦国受封于商地后的称呼。
商鞅在中国历史上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梁启超把他列为中国六大政治家之一,阐述其政治思想与军事思想的《商君书》一向被人们看作是先秦法家的重要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