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年就是第一年。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威听务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到司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态格伯区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自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360问答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