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其会议制度有什么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会议制度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