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规定在《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律令里。
《吕氏春秋·扩兴雷地短万呢药双孟冬纪》关于秦代官营手工业有这样的记载:“物勒(刻划)工(社往掌制造者)名,以考其诚。项顾第吗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这表明秦代官营手工业质量管理严格。
秦朝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规定在《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律令里。
《吕氏春秋·扩兴雷地短万呢药双孟冬纪》关于秦代官营手工业有这样的记载:“物勒(刻划)工(社往掌制造者)名,以考其诚。项顾第吗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这表明秦代官营手工业质量管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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