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 )是政治权力的潜在作用方式。A.命令方式B.规范方式C.说服方式D.压力方式
答案:D
解析:
政治权力的实现和作用方式:
1、暴力方式(武力):是指政治权力主体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政治权力。在对立阶级和非对立阶级都可能出现。暴力方式包括暴力镇压、武装起义、军事政变、政治暗杀等
2、压力方式(操纵):指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由此使权力客体意识到政治权力作用的后果而不得不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行为选择,从而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这种方式常常存在于对抗性的利益之间,具体方式如政治警告、政治恐怖、政治威胁等。
3、命令方式(权威):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借助于某种传播媒介,以指示语言表达自己的意志,要求政治权力客体照此行事。(这种方式常发生于利益一致的权力关系中,即权力主体内上下层关系中。如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
4、规范方式(契约):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制定或借助于某种社会规范来贯彻自己的意志,规约政治权力客体的行为。(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是一种事先约定,双方行为都以此为据进行,而且对双方都有规约作用。如法律规范、制度规范、纪律规范等。道德规范不作为政治权力的规范依据。
5、说服方式(灌输):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以特定的理论、方案实现与政治权力客体思想的和心理的沟通,进而贯彻自己的意图。(这种方式通常是用于具有共同利益的权力关系中,讲究技巧性,谈判也是一种特定的说服方式。)
6、奖酬方式(激励):即政治权力主体运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对政治权力客体施行奖酬,以鼓励或激励其按照预定的目标行动。(这种方式可以是物质也可能是精神,用于非对抗的权力关系,是一种积极的权力作用方式。包括表扬、记功、付以酬金和给予职位等)
7、处罚方式(遏制):是指政治权力依据某种规范或要求对政治权力客体的逾矩行为进行程度不同的惩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规范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这种方式以惩罚为特征,是一种消极方式。它对政治主客体来说,有惩诫作用,因而也不失其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