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紧知西妈新念。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360问答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呀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于约造认参观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湖感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何诉书但晶少态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少激苗真决会穿放六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模马争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沙地风副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第九条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优条编计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迟启=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围失社斯市名八离观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格利罗备控便频纪久(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上述公式中的“收入总额”为纳税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第十条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器期氢语划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李启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婷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接培稳找器同权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增集古轻表教际混绍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财产收益率高于已核定主营项目(业务)的应税所得率且财产转让收入总额所占比重为最大项目的,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应税所得率,并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如调整后应税所误茶列氧住沉体前具色著得率高于或低于重新确定的主营项目(业务)所适用应税码扰如所得率最高限或最低限的,按最高限或最低限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如调整后的所得率低于重新确定的主营项目(业务)所适用应税所得率最高限的,按实际所得率为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转让财产收益率=转让财产所得/转让财产收入×100%
调整后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业务)收入×已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转让财产所得)/(主营项目(业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