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北京地区有没有关于总包配合费的文件啊?在那里可以查到?
在目前许多建筑合同中(或协议)中360问答就在投标时就要求,变定次领征钱投标方必须列出总包配合费的报价和具体内容,也就包括这操犯种三方协议的总分包方式。如果清单报价中漏掉了,那是很可惜的事,当然遗兵京集香漏项目也可以协商解决。个人认为色住块美没兵频物三方协议还是有其优越性的:甲方直接拨款给分包并控制,具体配合协调管理(特别是工地安全文明这一块)由总包实施。关于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但都属于部门规章,其解释顺序低于有效合同条款,因此这种规定,可通过行政手段执微心视省庆继变行,但若行政手段对对方无效的话特急钟回,想寻求司法救济,是友游够能基本上没戏的。总包的配合费(包括其包含哪些内容),属于合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并无官方规定。解决建议:1、向各分包明确:安全生产措施,必须由总包统一管理,尤其是公共部位或公共措施,而分包商的安全措施方案也得由符合总包的规定。
---这一个要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所以分包不同意也得同意,呵。2、要求对安全生产措施费(一般都是专项费用,各地建委应都有相关规定)进行专款专用,对分包的安全措施费由总包暂扣,根据分包的实施情况按规定据实支付。
---安心,这一条也是能够得到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持的,因为到采备良答亚获司四等块,你不是“扣他钱”,你只谓斤致格是通过“暂扣”的方式,做赶任办服分容丝特底认到你应尽的督促和管理的职责啊,尤其在安全生产方面,你是总包,完全有这个权利的!!3、弄一些灰色区域,说是公共的也成,就是分包专管区域的也成,然后呵呵,楼主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