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期限为30天,期满前中外文书刊可续借30天。如果所借书刊已经逾期,则按0.2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服务费,外文图书逾期,则按0.5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服务费。
2.读者持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可对自己借出的中外文文献进行网上续借。网孙整除者大初型较慢上续借功能自动开360问答通,读者可使用读者证卡号和初始登陆密码(初始登陆密码为读者证卡号的后7位数字部分)登陆后操作。读者殖卷须在所借图书到期之前进行网上被套志浓门光乙亮查密手续借操作,一旦图书已经逾期,则无法办理网上续借;同一册图书能且只能办理一次网上续借。续期30天,从续期之日起向后递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