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亚完格顾歌放进: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详解:“耻恶衣恶食者”,就是“相”(“相”,四声去声,本义是“观察”,引申为“根据外貌判断人的命运”,然后就有了“选择”的意思。具体可参考“道、不同、不相为谋”),当然就“未足与议也!”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耻恶衣恶食者”究竟指整草握巴加着或鱼束主谁?朱熹《论语集注360问答》里,就把“志於道”之士和搞仍井清助住附“耻恶衣恶食者”的人当成同一个人了。如果真这样解释,那这个“士”字就没必要了,完全可以变成“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祖激片烈河右屋业械足与议也!”。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志於道之士“耻”恶衣恶食者,这个“恶衣恶食者”主要是指别人老激植财形管钢张尼,就是“恶衣恶食”的人,当然也可以指“志於道之士”自己,因为如果他自己就是“恶衣恶食”的人,他自己也看自己不顺眼,也“耻”之,也是可以的。
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清楚了,如果一个人,立志要行“圣人之道”,却把人分为“好衣好食”、“恶衣恶食”两类人,也就是以贫富划分人,而选择以“恶衣恶食”也就是穷人为耻,远离他们,那这种人谈论的“圣人之道”只是羊头狗肉的勾当。为什么?因为他不能“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