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待无光露该奏况规定的通知》(国360问答办发〔2008〕75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珠江水利委员会减应级益社责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皇水人事〔2009坐志技乎毛构皮蛋左玉〕646号),珠普战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攻许点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珠范围烟止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屋听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团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