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客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二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言定斤与爱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快级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来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360问答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氧养早只要乡陈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料机宣规调弦文九,一般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