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是古老和传统的诗体,结构严谨,字数、行数、平仄或轻重音、用韵格律诗
都有一定的限制。“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同的国家有印型合宁助主们直不同的格律诗。如中国的近体诗(绝句、律诗)、西方的十四行诗、五行打油诗、四行诗、西班牙的八行诗、意大利的三行诗以及日本俳句等。
格律诗是在南朝永明体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随着“四声八病”和“永明声律论”的传播,人们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端,将其整理修改,出府意个封雷以室列现了更为简便“粘对律情业美少手席河”,并由此演化出“平仄律”。五言律诗的定述维府犯帝要他取型是由宋之问、沈全期于唐高宗及武后时期完成的,他们不仅提倡诗歌应讲究声律和对偶,而且提出平仄相粘的规律,即即一联的对句要与出句脸将作八年相对,下一联的出句与上一联的对句要相粘,并把这个规律贯穿全篇。后来经沈全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把这中规律运用于七言歌体中,最终在唐中宗景龙年间形成了七言相的白延随扩以轴适教益律诗的定型。
另:要注意律诗与绝句的区别
律诗起源于南北朝,成型于唐朝初年,属于近体诗的一种,因为其格律严掌上交培密而得名。一般分为五言和七言两种,故而又分别被命名为五律和七律。诗体分为四联,首颔颈尾,每联上句为“出句”,下句为“对句”,这就是律诗最基本的结构。其中的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在后详述),各联对句须押韵,首联出句可押可不押。绝句一说为律诗之短截部分,因只有四句而得名,故而其平仄与押韵较之律诗大体上并无二致,仍为二四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但实际上,绝句成型还要在律诗之早,只是相对于唐时近体绝句平仄较为自由,所以将唐律成型之前的绝句称为“古绝句”,以示与近体绝句的区别。(为了后文叙述方便,可以暂且将绝句看作律诗中的首颔两联,一定注意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