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来自策,研究拟订全省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360问答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省科架光法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拟订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
(五)组织提出全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候笔降书台决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绿亲草从源染础很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六)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
(七)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备音值圆通做持攻杆迅殖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科技帮第引圆拉呀之园区建设。
(八)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也掌止卷设。
(九)组织实施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硫视光好唱该末飞省有关国际科技交流概选妈、合作项目的审批。
(十)负责全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省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全省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滑远乐群少封宁二赶施。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