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关于社保,企业代缴部分一般是当月缴纳,那有必要当月缴纳部分还作计提吗?我看以前会计这样作:计提时:DR:管理费用-社保CR:其他应付款—社保缴纳时:DR:其他应付款—社保CR:银行存款————————————————————————————以上分录所录金额全为当月发生额,包含企业代缴部分和员工代扣部分我就觉得,既然当月发生了,就没必要做什么计提,直接在缴纳当月社保时作DR:管理费用-社保CR:银行存款你们看行否?如果二都不是,能不能帮忙列一下计提,发放,结转工资和社保时的会计分录。谢谢~
不需要计提,来自除去代扣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直接进管理费用-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