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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对立统一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

所有的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例如,任何一根木棍,总有这一头和那一头。你无论把360问答一根木棍截成几截,每一截都必有两端,因此,一根木棍就是一种比较简单明了的对立统一体。

自然界的一切,大到宇宙,小如原子,纸收都是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存在,反效简改普少右映到人的头脑中便有了对立统一的观念。人们对对立统一的观念并不陌生,只不过不同时代的人的表达用语不同罢了。《易经》中用“阴阳”来表示对立统一的观念,《道德经》中用“有无吗太技设五”来表示对立统一的观念,而现在有些人则喜欢用“矛盾”来表示对立统一的观念。虽然用词各不相同,但都是正确的。

然而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于“对立统一”观念的正确理解也就到此为至。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于“对立统一青满吗呼因情便眼”观念的进一步理解总是走向谬误。

儒家用“阴阳”观念来概括自然界析刻使装毛中既对立又相联系的现象。儒家认为,天地、日月、昼夜、上下等都是阳和阴末的关系,(亦即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天、日、昼、上等为阳,地、月、夜、况州米责维齐坐志下等为阴,并进而规定,阳为各尼川主,阴为辅,然而再把这种结论用于解释社会现象。儒家认为,在人类社会果艺纸世板也口中同样也分阴阳。那就是君王为阳,臣民为阴;父母为阳,子女为阴;丈夫为阳,妻子为阴。又由于在“阴阳”的关系中,阳为主,阴为辅,所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天经地义。社会全部的纲常伦理、政治制度在自然界中找到了依据,此所方胞左克依谓“天不变,道亦不变”,整个封建秩序由此确立。

道家则用“有无”观念来概括自然检重界中既对立又相联早缩吸况系的现象。道家认为,在“有程适”与“无”的关系中,“无”能米连玉坐范热威何生“有”,“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所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

汉代的“贵无论”者王弼据此进一步认为,“治众者至寡”,从而为“至寡”的君王统治万民寻找到了哲学依据。

现代的辩证法喜欢用“矛盾”观念来概括自然界中各种既对立又相联系的现象。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它有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并据此来分析自然和社会现象,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从而为在人类社会中进行无休止的斗争运动寻找到了理论依据。

上述三种关于对立统一的根它开测光且表述尽管用词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他们在正确观察凯义章破对与附为到事物具有普遍的对立统一的性质时,却又都强化其中的一个铁定呢飞显概两方面而弱化另一方面。然而,对立统一固然是事物的客观性质,但其中“一个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观点”却纯粹是人的主观认定。

一根木棍的两头组成了这根木棍的对立统一体,对使用这根木棍的人来说,由于使用的需要,也许该使用者主观上会认为这根木棍某一头重要,另一头次要,但对于木棍本身来说,却无所谓那一头更重要。

以一根木棍为例可能觉得太简单,我们还是以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为例来分析对立面的双方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地位。

现代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地球上的所有物体,无论看上去是多么的静止不动,其实它们全都随着地球一起绕太阳运行。所以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这段看上去非常正确的论述却纯粹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定,我们完全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作相反的主观认定:运动和静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静止是绝对的,运动是相对的。因为,一、任何运动都是以静止为参照物的,没有静止,运动就无法体现。地球绕太阳运行,是以太阳为静止参照物;太阳系绕银河中心运行,是以银河中心为静止参照物的;人们感觉到汽车、火车在运行,是以大地为静止参照物的。不能设想,没有静止为参照物,运动又如何体现。二、人们面对的任何事物,都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只有稳定状态的事物,人们才可以给它们命名,才可以观察它,利用它。无法想象,不能保持稳定状态的事物是一种什么样的事物,人们又该如何去把握它,而事物的稳定状态,就是静止。三、事物的任何发展变化都是以稳定状态的静止物为载体。草木枯萎了,化作各种元素,元素又被各种生物吸收。物质变化的每一瞬间都是以可以命名的稳态物为载体,这些载体都是具有一定

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

。从一种物质形态转化为另一种物质形态,中间并没有一个不可捉摸的虚化状态。

那么,是否可以因此认为静止是绝对的,运动是相对的,当然也不能。在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中,人们没有必然的理由认定其中的一方是绝对的,另一方面是相对的。对立统一的双方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只有双方势均力敌,对立统一体才能够存在。

理解对立统一不能忽略“体”的概念。一根木棍的两端构成了这根木棍的对立统一体,但这根木棍的这一头和另一根木棍的那一头构不成对立统一关系,因为它们不在一个“体”中。

“体”的概念告诉我们,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谁更重要,取决于“体”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当某个“对立统一体”处在稳定状态时,同一性(静止)就起主要作用,斗争性(运动)就处于次要地位;当一个“对立统一体”向另一个“对立统一体”转化时,斗争性(运动)就起决定性作用,同一性(静止)退居次要。

总之,虽然从事物存在发展的某一具体阶段来看,同一性和斗争性可能会处于不同的地位,有时斗争性起决定性作用,有时同一性起决定性作用,但全面来看,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处于平衡的状态的,不存在“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性质。如果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始终处于不均衡的地位,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可能存在。

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方式,自然界是如此,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尽管人们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多少种不同的形态有争议,但任何社会都是由公权和私权构成却是不争的事实。社会,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对立统一体,其对立的双方就是“公权”和“私权”,它们统一(共存)于一个社会之中。两者的关系如何,直接决定了该社会的性质和状况,但这一话题已超越了本文,有待下一篇文章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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