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一次失业的领取期限是这样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缴费年限来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请问二次失业的领取期限是怎样计算呢?谢谢大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下列办法确定: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给3个月;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发给6个月;缴费时存消修始序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发给9个月;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发给12个月;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发祖刑果真烟杀至空活试给14个月;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一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巴示零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每次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按照政策规定,二次失业后,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合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