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典故也叫“书马犬事”,出自明朝冯梦龙的《古今谭概》: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曰:“试书其一事。”一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之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
大致内容是: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的时候,经常和同样在翰林院任职的人外出游玩。看到一匹奔马踩死了一条狗。欧阳修说:“大家尝试叙述一下这件事。”一个朋友说:“有狗卧在大道上,被奔马冲过来踩死了。”另一个朋友说:“有一匹马跑过大道,一只狗被它踩死。”欧阳修说:“如果让各位去编纂史书的话,恐怕一万卷也写不科计些这东沙完啊。”几位朋友问欧阳修说:“你说如何写这件事?”欧阳修说:组书服按维究文粒运逐国“奔马在大道上踩死了狗。”朋友们相视一笑。
这个典故是告诉人妈死样起们:
写文章时要精心选择,去除冗杂多馀而保留其必要的;或者:做事不要过于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