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您好,我有个问题迫切需要您的帮助,我公司普通发票丢失了,开票税务局给出了开票证明(税务局不给重新开张原先的发票),将记账原件、发票复印件交给对方做的帐,对方扣了25%款,作为风险金,说等国税稽查过了在支付我们,不通过就不支付了,我想问下可以通过稽查吗?它这样做合法吗?
重庆税务师事务所为你解答:你好,我认为对360问答方的要求是过分了些,鉴于是180万金额的发票,扣了25%的款也不少。建议先和对方协商一下,他们只要提前去所在税务局备案一下是可以入账的。说什么等稽查查过了再还是说不通的,希望可以帮到你。